2025 年,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目标,锚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核心目标,将法治建设贯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流程,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18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的重要指示。制定“宁波市退役军人工作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双拥工作机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改革事项,同时,注重强化层级联动,启动13项市、县联动改革创新项目,其中,“数字赋能退役军人技能地图”“崇军医疗优待联盟”等已落实并取得成效。三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以学习正作风,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专题读书班、联学研讨等50余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及《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深植八项规定的思想根基;以实践优作风,持续开展月度工作述职晾晒,常态化联系基层、联入走访,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37件,受到基层广泛好评。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策服务体系。一是优抚优待帮困精准落实。严格按照政策完成年度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优化完善“优抚资金精准监管”平台;大力推进“崇军医疗”工程,打造全省首个“崇军医疗优待联盟”,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特色化医疗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全年为高龄孤寡、失能失智军休人员提供各类精准服务1500余人次。持续健全完善政策帮扶与社会帮扶“双渠道”困难帮扶体系,建成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信息库;纵深推进“情暖老兵”行动,爱心机构帮扶联盟不断壮大,全年为12户困难退役军人落实“亮居微改”房屋改造,为120名老兵进行“守护光明”眼部诊疗,为163名失独孤老退役军人提供“美好生活”社会化关爱,切实传递政府和社会的关怀与温暖。二是军人军属服务持续加强。推行退役军人移交安置质量综合评价,细化落实移交安置全周期服务,圆满完成年度移交安置任务;量身定制随军家属专属职业技能培训16场次,助力随军家属高质量就业;建立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需求排摸—对接协调—跟踪落实”工作机制,军人子女享受入学转学、升学加分优待;注重关爱军人父母,向现役义务兵父母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后顾之忧。三是惠军政策精准推送。针对退役军人政策专业性强、受众范围特定的特点,创新政策传播形式,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持续转发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解读系列短视频,通过直观生动的画面和通俗易懂的讲解,增强政策传播的趣味性和接受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编制发布《宁波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宁波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事项汇编》《宁波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政策汇编》,便利退役军人快速知晓享受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触达。
(三)深化普法宣传,筑牢法治根基。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用好“小红缨”“红烛思政”一老一少两支队伍,结合开学季、“9·30”烈士纪念日、建军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红色九月”主题活动,全社会参与人数创历史新高;协同教育部门进校园开展“薪火甬相传”英烈精神学习传承“第一课”等活动,英烈事迹宣讲突破90场次,广泛传播、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元素融入“双拥公园”“拥军一条街”“崇军商圈”等建设,浓厚普法氛围。二是加强退役军人法治教育。发挥广大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堡垒”作用,开展退役军人常态化法治教育,组织退役军人普法教育75场次,有效提升退役军人法治意识;建立全市退役军人信访领域协同保障机制,进一步畅通退役军人依法依规信访维权渠道;持续推进“化解风险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全年未发生涉退役群体性聚集上访、重大网络舆情和个人极端事件。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深度融合取得实效。促进法治和业务深度融合、互促互进,有力促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宁波市连续第9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并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上台领奖;全省首推退役军人“创业贷”和“惠军创业保”,省、市两级军创园全面提质扩容,打造退役军人税费减免“无感智享”平台,提前完成全年退役军人就业帮扶(省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成立全省首个市级“崇军医疗优待联盟”,“优抚资金精准监管”平台全省推广会在宁波召开,相关经验在全国系统信息化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城连共建”工作再获全国双拥办表扬,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办主任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新华社《你好,双拥城——“甬”立潮头》在全国各大媒体播出,“崇军宁波”影响力更大、辨识度更强、美誉度更高。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尚待提升之处:一是退役军人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部分退役军人以法治思维提出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有待提升,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和引导。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中有法学教育背景的人员较少,专业化人才有待进一步配备。三是法治宣传效能有待提高。现阶段的法治宣传方式仍偏传统,内容趣味性、形式多元化、群众参与度等方面还待进一步提升。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
一是带头抓学习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坚持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一体推进科学立法、依法行政、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强化法治对引导、推动、规范、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改革的功能,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是带头抓责任落实。统筹谋划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政策制定、普法宣传等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开展局和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抓示范实践。依法依规落实退役军人政策制度立项、起草、报审、审议、备案等重点环节,积极落实合法审查机制,依法推进局机关信息公开,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出台报备《关于公布2025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91件,机关干部执法证持证率达100%,进一步树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等,通过设置法律政策宣传栏、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张贴法治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尊法学法浓厚氛围。依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站)向退役军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针对性普及政策法规,引导退役军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行“老兵说事”“老兵调解”等基层退役军人化解矛盾工作模式,为老兵提供“家门口”式法律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加大优秀退役军人发掘和宣传力度,通过专题专栏讲好先进事迹,推荐参选参评各类社会荣誉,让“先进榜样”既引领退役军人,又激励社会群众;推动常态化英烈精神学习宣传向基层、学校、企业扩面覆盖,深入探索英烈精神时代新内涵,构建“实地纪念+思政课程+赓续传承”的英烈精神学习矩阵。
三是深化法治实践,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质效。推动法治和业务工作互促互进,紧盯退役军人急难愁盼和所需所求,优化资源配给、细化服务举措、强化服务能力,以法治建设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