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宁波樟村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1022号,此项目为宁波革命烈士纪念馆序厅仿真大树修缮及尾厅改造,项目概算为32000元(大写为:叁万贰仟元整)。
(一)项目内容
1.根据采购人要求,委托供应商进行纪念馆序厅樟树修复及尾厅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序厅樟树 修复 | 樟树仿真叶片更换 | 1 | 项 |
2 | 尾厅顶部改造翻新 | 使用材料:阻燃版+木工板+涂料+腻子,约50m²,LED灯带约50米,中间五角星做约1.5m宽度的发光体 | 1 | 项 |
2.成交供应商确保樟树仿真叶片的增补及尾厅改造均应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
3.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未参加踏勘的,不影响其参与采购活动,但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及履约条件;因未踏勘或踏勘不充分导致的报价遗漏、理解偏差、履约困难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因此调整成交价格或合同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响应文件要求及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包含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明细,上述文件均应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并于截止日前送达至采购人。
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
四、成交原则
投递符合要求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宁波樟村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二)联系人:翁老师 0574-88470900
刘老师 0574-88478299
毛老师 0574-88478699
宁波樟村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