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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6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
  • 来源: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时间:2026-05-12
  • 阅读:
  • 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甬民计〔2014〕30号),经测算,确定2026年度宁波市服役满2年的城乡退伍义务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101990元,城乡退役士兵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标准的10%。现将不同服役年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进行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6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具体发放标准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9日

    附件

    2026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经济补助金具体发放标准

    单位:元

    类别

    城乡退役士兵发放金额

    备注

    比例

    标准

    ◆ 2年

    100%

    101990

    2026年度城乡退伍义务兵确定的基础标准为101990元,城乡退役士兵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标准的10%。

    3年

    110%

    112189

    4年

    120%

    122388

    ◆ 5年

    130%

    132587

    6年

    140%

    142786

    7年

    150%

    152985

    ◆ 8年

    160%

    163184

    9年

    170%

    173383

    10年

    180%

    183582

    11年

    190%

    193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