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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第二届退役军人技能大赛公告
  • 来源: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时间:2025-05-07 11: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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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水平,鼓励退役军人钻研新技术、掌握新知识、提高新本领,不断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关于举办宁波市第二届退役军人技能大赛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甬尚一技,老兵增彩

    二、大赛项目  

    中式烹调、无人机驾驶、全媒体创意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总工会、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宁波市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宁波技师学院(宁波市退役军人技能学院)

    四、竞赛内容

    (一)比赛标准:本次大赛为市级竞赛,以各项目高级工标准编制技术文件、命题,适当增加部分技师等级内容。大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二)计分办法。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总成绩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其中,理论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70%。

    五、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参赛资格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竞赛项目所涉行业退役军人(机关事业在编在职人员和在读学生除外)。联系安置地或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由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初筛后进入市级退役军人技能大赛。

    六、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 2025年5月24日     

    地点:宁波技师学院(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

    七、奖项设置

    大赛各项目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上述获奖人员均需理论、实操成绩达60分(含)以上,以理论、实操总成绩决定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大赛各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按技术文件编制标准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优胜奖获得者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已有本项目高级工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不再重复认定。

    大赛各项目前三名推荐参加宁波技能大赛总决赛。

    八、报名须知

    报名需提供《宁波市第二届退役军人技能大赛参赛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已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复印件,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1张2寸照片。报名截止时间:5月12日17:00。

    附件: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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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 | 刘芳   二审 | 刘御芳

    三审 | 刘俊

    就业创业促进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