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甬民计〔2014〕30号)文件规定,拟对不同服役年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现将《关于公布2025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止。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19821480@163.com)或信函方式(地址:鄞州区百宁街11号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315043)提出意见,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顾洁,联系电话:83982388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公布2025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公布2025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doc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