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认定标准》(甬退役军人局发〔2024〕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牵头开展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认定工作,现对拟认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奉化烈士陵园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公示:
序号 | 烈士纪念设施名称 |
1 | 奉化烈士陵园 |
2 | 北仑革命烈士纪念馆 |
3 | 镇海革命烈士陵园 |
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3日。如对上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你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联系人:孙亚君 联系电话:0574-89382318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宁街11号。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