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意见征集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来源: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时间:2024-12-17 17:13:56
  • 阅读:
  •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和《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4〕36号),结合我市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规定,我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起草《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shaofeng.lee@foxmail.com)或信函方式(地址:鄞州区百宁街11号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315100)提出意见,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蒲继杰,联系电话:83982382,传真:89382382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附件1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定).pdf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