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01-15 1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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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18日起至1月2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6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9382392 ,联系人:孙向峰。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5日